执业背景深厚
吴静律师2015年起在乌鲁木齐执业,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育背景。她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以及兵x农十一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兼职仲裁员。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婚姻家事领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同时在公司业务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此外,她曾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还在法院系统担任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处理,担任多家银行、央企和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具备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
处理劳动纠纷
在某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中,某物业公司(委托人、被告)因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意外身亡,被该员工家属起诉至法院。家属要求确认该员工与物业公司自事发当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图将工伤赔偿责任转移至物业公司。原告主张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对原保洁团队进行了直接管理和招用。而物业公司辩称与保洁公司是合法的服务外包合同关系,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是基于外包合同的监督义务,死者系保洁公司员工,且事发时已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律师精准辩护
吴静律师作为代理律师,紧扣“服务外包”的法律性质,向法庭阐释了外包管理与直接用工管理的本质区别。通过梳理合同、通知函、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链条,清晰呈现了保洁人员仍隶属于原保洁公司的事实,有效隔离了物业公司的责任风险。同时,律师敏锐地发现并着重论证了“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一程序性前提问题,提交户籍证明等证据,确立了死者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这一核心抗辩理由。针对原告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理由的主张,律师准确援引相关规定,阐明该情况不赋予超龄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避免了法律适用的混淆。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律师的答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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