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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离职60.7万股权奖金被扣,律师精准破局成功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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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961人看过
导读:高管程某离职后,房产公司以协议约定等为由扣留60.7万股权奖金。杨友良律师梳理复杂劳动关系与协议条款,抓住未购股关键事实,助力程某追回奖金。
高管离职60.7万股权奖金被扣,律师精准破局成功追回

在当今职场,劳动纠纷屡见不鲜,而本案中高管离职后股权奖金被扣的情况更是错综复杂。程某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近15年,离职时却遭遇60.7万股权奖金被扣留的困境,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冲突激烈,形成了看似难解的困局。

厘清法律关系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合同领域经验丰富。面对此案,他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本案涉及劳动合同关系、奖金激励制度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多重法律关系。房产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程某承诺不再主张其他费用为由进行抗辩,同时依据公司制度称项目亏损可扣除股权奖金。杨律师仔细审查各项证据,明确程某的奖金是基于《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获得,且部分用于拟购买集团公司股权

寻找关键突破口

杨律师深知,要破解本案困局,关键在于找到有力的突破点。他将焦点放在股权奖金是否实际购买股票这一事实上。通过对证据的深入挖掘,发现房产公司虽以制度为由不予返还奖金,但并未实际为程某购买股票。既然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完成股票购买,那么该笔奖金理应退回给程某。

诉讼策略完胜

在诉讼过程中,杨友良律师保持清晰的逻辑,针对房产公司的每一项辩解都予以有力回应。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杨律师指出该协议中条款存在排除劳动者权益以规避公司责任的情况,应属无效。对于项目亏损可扣除奖金的说法,杨律师强调房产公司需就项目实际亏损进行举证,而其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最终,法院认可了杨友良律师的观点,判决房产公司支付程某购买股权奖金60.7万元,成功帮助程某破解了这场复杂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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