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董宝涛律师,1990年1月出生,云南腾冲人,2013年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2014年起专职执业,现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件,业务涉及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多个领域。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
在邹XX诉陈XX、周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董宝涛律师作为原告邹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2015年8月10日,被告陈XX、周XX向邹XX借款500000元,原告通过POS机刷卡交付借款,被告出具借据。但截止起诉,被告未支付任何本金和利息。
原告邹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本金500000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董宝涛律师协助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原告身份证、入住证明、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借据、交易明细、情况说明、结婚证复印件等证据。法院向兴业XX调取了POS机商户号的信息,被告未发表质证意见亦未提交证据。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已交付借款,被告长期未还款引发诉讼,责任在被告一方。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相关权利。对于原告主张的借款利息,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5000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5.25%计算的逾期利息。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X、周XX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邹XX借款本金500000元以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
此次案件中,董宝涛律师通过协助原告收集证据、参与诉讼,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民商事领域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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