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开设赌场罪指控逆转:从刑拘到法定不起诉

开设赌场罪指控逆转:从刑拘到法定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716人看过
导读:B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看似定罪难免。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明月律师介入,审查批捕阶段精准辩护,使B某不被批捕,后续获法定不起诉,成功逆转局面。
开设赌场罪指控逆转:从刑拘到法定不起诉

2025年4月14日,B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B某向其他玩家“转卖”游戏币的行为,涉嫌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B某面临着被定罪的巨大风险,陷入绝望处境。此时,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明月律师接受委托,为B某展开辩护。

实体之辩:瓦解核心指控

明月律师首先从实体方面进行辩护。她援引“资金结算服务”的法律定义,结合B某陈述的“借还”行为模式,详细辩驳其行为并非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而是玩家之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不属于对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从犯罪构成根基上瓦解了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指控。同时,她主动论证B某行为不构成赌博罪,剖析其缺少“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且无“组织赌博”的客观行为,阻断了其因参与赌博活动需承担个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证据之疑:动摇证据根基

明月律师着重指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问题,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与证据的客观性。她援引《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恳请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以供后续核查,在审查批捕环节成功影响了检察官对《讯问笔录》可信度的判断。

羁押之论:否定逮捕前提

从人身危险性出发,明月律师结合B某无前科劣迹、有稳定公职、具备随传随到条件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所需的“社会危险性”法定条件。同时,她紧密衔接“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阐述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直接体现,从必要性层面彻底否定了逮捕的合法性。

最终,明月律师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后,检察机关经审查全面采纳辩护意见,认为B某无逮捕必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B某在被刑事拘留11天后顺利释放。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印证了明月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提出的核心观点。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