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标题 淮安建设工程律师推荐

标题 淮安建设工程律师推荐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461人看过
导读: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至今已逾十载。他深耕企业合规、建筑工程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且代理案件全部胜诉。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他精准抗辩,助被告成功驳回原告起诉。
标题
淮安建设工程律师推荐

丰富执业履历

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2004年便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正式转入律师行业。作为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他还是中共x员,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时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在其执业过程中,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擅长专业领域

张居宽律师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尤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深耕多年,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的结合,能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

提供法律顾问

2022年起,张居宽律师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服务期间,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公司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代理的案件全部胜诉。这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能力,也展现了他对客户利益的高度负责,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处理建设工程案

在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方律师接受委托。原告以二被告仅开具部分发票、尚欠大额发票未提供为由诉至法院。张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精准抗辩,提出合同未约定开具发票义务、开具发票属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自然人被告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适格主体等观点。法院最终采纳其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充分展现了他在建设工程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诉讼能力。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