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的舞台上,一场看似一边倒的“战争”悄然上演。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离职员工李XX在职期间经营竞争公司致其损失为由,向仲裁委提出高达48万余元的索赔及其他赔偿请求。这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和高额索赔,如一团乱麻,让李XX陷入困境。
剖析竞业指控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于2025年开始深入分析。她发现,公司虽指控员工“竞业行为”,但双方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不违反忠诚义务前提下,业余从事其他劳动或投资并不违法。公司将关联公司存在等同于违规和损失,缺乏法律依据,这一关键定性为案件破局打下基础。
击破损失主张
对于“重大损失”,公司仅提供一份无法核对原件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李佳莹律师指出,该合同无法证明与员工或其公司相关,也不能说明合同情况与员工工作有因果关系。客户关系和商业合同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公司将预期收入损失归咎员工,是转嫁经营风险,此观点有力反驳了公司主张。
明确财产责任
对于财产损失,员工认可手机屏幕损坏愿担责,但公司提出的配件清单和高额损失缺乏依据。李佳莹律师指出,公司无法证明配件交付及实际价值和损坏情况,该主张无事实基础。
最终,仲裁委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意见,驳回高额索赔和配件损失请求,仅支持100元手机维修费。李佳莹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逻辑,成功为员工化解了巨额法律和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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