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资历与背景
田百川律师在法律领域已留下了深刻的足迹。他于2021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至今一直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坚守岗位,其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丽江。田律师拥有扎实的教育背景,先后获得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这些知识储备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他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这不仅体现了社会对他的认可,也反映出他在法律行业的积极影响力。从业以来,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娴熟的办案技巧,让他在丽江法律界崭露头角。
未成年聚众斗殴案辩护
田百川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方面有着出色表现,其中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尤为典型。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并相约打架。沈XX邀约马XX、邹XX、杨XX等人,沈XX邀约杨XX、何某某、被告人罗XX、任XX等人。在现场一系列冲突后,杨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实施殴打,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民警电话通知,罗XX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且罗XX在案发前是职业高中学生,办理休学务工期间因缺乏有效监管参与本案,案发后积极赔偿杨XX3000元。
田律师在本案中,精准厘清案件定性。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了解到他是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明确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确定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庭审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充分论证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罗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此案件中,田律师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让未成年人得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未成年盗窃案辩护
在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同样展现了卓越的辩护能力。2023年8、9月期间,被告人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2023年9月14日14时40分许,赵XX在锦某某国际小区南区地下停车场准备盗窃电动车电瓶时被保安发现并控制。公诉机关查明,赵XX销赃所得共计约5690元,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此外,赵XX高中就读期间因学习压力过大、与家庭沟通不畅出现抑郁症状,案发时处于治疗期,受外界不良信息影响实施作案。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田律师接受指派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多次会见赵XX,了解到其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处于抑郁治疗期的关键情节,同时仔细查阅案卷材料,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据相关法律,田律师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判决赵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田律师在本案中兼顾了法律惩戒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让被告人能够继续完成学业、接受心理治疗,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律师价值综合体现
田百川律师在这两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充分彰显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精准把握案件定性和辩护方向,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和查阅案卷,明确被告人的犯罪地位和从轻情节,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庭审中,他依据法律充分论证被告人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最优的判决结果,避免了被告人长期羁押对人生造成的不可逆负面影响。
同时,田律师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在会见和庭审过程中,耐心向被告人讲解法律后果,引导他们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且积极与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沟通,推动家庭和司法形成合力,助力被告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此外,田律师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客观公正地参与案件审理。他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了指定辩护制度在保障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权、维护司法公正、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践行了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法治担当。田百川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丽江的法律舞台上书写着精彩的篇章,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