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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的起止时间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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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5 · 1772人看过
导读:累犯分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起止时间认定有别。一般累犯依《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为累犯,起算点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过失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除外。特别累犯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定三类犯罪者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都以累犯论处,无截止时间,起算点同一般累犯。
累犯的起止时间如何认定

一、累犯的起止时间如何认定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特别累犯,其起止时间认定不同。

一般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起算点是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截止点是该日起五年内。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除外。

特别累犯,据《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起算点同样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不过无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候再犯特定三类犯罪之一,都认定为累犯。

二、累犯的起止时间是怎样的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其起算时间是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截止时间是该日起五年内。

特别累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其起算时间同样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但没有截止时间限制,即无论何时再犯相关犯罪,都构成特别累犯。

三、累犯的起止时间如何计算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计算时间不同。

一般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其起算时间是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截止时间是该日起往后五年。

特别累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起算时间同样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但没有截止时间限制,即无论何时再犯上述三类犯罪之一,都构成特别累犯。

当探讨累犯的起止时间如何认定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累犯的构成条件,除了时间认定,还需满足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且前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条件。另外,累犯在量刑上也有特殊规定,通常会从重处罚。这些拓展内容能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累犯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对于累犯的构成条件认定、量刑细节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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