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纠纷里,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场官司判完了,结果有个跟这案子有利害关系的人发现,这判决结果影响到自己权益了。就好比甲和乙因为一套房子打官司,法院把房子判给了乙,可丙这时候跳出来说,这房子自己也有份,之前的判决损害了他的利益。这时候,丙就可以考虑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护自己权益。那很多人就会关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
一、收费标准的一般规定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收费标准和案件类型有关。通常来说,如果是财产案件,就按照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或者价额来分段累计交纳。比如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要是非财产案件,收费相对就简单些,像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收费标准的特殊情况
有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件情况比较特殊,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例如,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比如甲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涉及财产金额为20万元,正常情况下需交纳一定费用,但如果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那费用就会减半。
三、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形
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没办法按时足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准许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像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等情况,都可以申请。比如一位老人作为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他是依靠低保生活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四、费用的预交与退还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件受理费由提起诉讼的第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后,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法院驳回起诉,法院会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比如丙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预交了费用,最后法院判决他胜诉,费用就由败诉方承担;要是他撤诉了,法院就会退还他预交的费用。
打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官司后,即便胜诉了,也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比如对方不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另外,还可能涉及后续的一些衍生纠纷,像新证据出现影响判决结果等情况。遇到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自己处理起来可能会一头雾水。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