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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样去认定挪用公款的未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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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7 · 1250人看过
导读:认定挪用公款的未遂情形,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已着手实施挪用行为以及是否使公款脱离单位控制。若行为人已着手,但因意志外原因未使公款脱离单位控制,未达到既遂标准,就应认定为挪用公款未遂,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判定。
要怎样去认定挪用公款的未遂情形

在经济往来中,挪用公款可不是一件小事,它涉及到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可能有的人会想,自己只是打算挪用公款,最后没成功,应该不算事儿吧。但事实上,对于挪用公款未遂的认定也有很多讲究。很多人不清楚到底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挪用公款未遂,明明好像有挪用的想法,又没真的把钱弄到手,这种情况该怎么算呢,接下来就来详细说说。

一、挪用公款未遂的理论基础

挪用公款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刑法理论,犯罪未遂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二是犯罪未得逞;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在挪用公款案件中,“着手”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开始实施使公款脱离单位控制的行为。比如,会计已经填好支票准备提取单位公款用于个人投资,但还没去银行取款就被发现了,这就属于已经着手实施挪用行为。

二、如何判断是否着手实施

判断是否着手实施挪用公款行为,关键在于考察行为人是否开始实施了实质性的使公款转移的行为。比如,财务人员伪造了相关的财务凭证,准备将一笔公款转到自己控制的账户,当他完成凭证伪造并且提交审核时,就可以认为已经着手。因为此时公款已经处于随时可能被挪用的危险状态。但如果只是在脑海中有挪用公款的想法,或者仅仅是和他人商量挪用计划,而没有实际的行动,那就不能认定为着手。

三、未得逞的具体情形

未得逞包括多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已经实施了挪用行为,但由于各种原因公款最终没有脱离单位控制。例如,出纳已经将单位账户的钱转到了自己的私人账户,但银行系统出现故障,转账未成功,公款仍然在单位账户内,这就属于未得逞。另一种是虽然公款已经脱离单位控制,但行为人没有实际取得对公款的支配权。比如,行为人将公款转到了一个中间账户,但还没来得及将钱转到自己能控制的账户就被发现了,也属于未得逞。

四、意志以外的原因

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行为人本意的原因,它阻止了犯罪的既遂。在挪用公款未遂中,意志以外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可能是单位内部的监督机制发挥了作用,如财务审核人员发现了异常,拒绝批准挪用申请。也可能是外部因素的干扰,比如司法机关提前介入调查,使得行为人无法完成挪用行为。还有可能是技术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挪用失败。

挪用公款未遂认定清楚后,后续还可能面临如何量刑、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会结合具体案情,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理清后续流程,维护合法权益。有这样专业靠谱的平台帮忙,能让大家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更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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