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概述
李泽宇律师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八年的执业经验。在这八年里,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量达三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累。
李泽宇律师的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他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办案有质量,富有责任感。此外,他还拥有心理咨询师的身份,同时担任涞源县人民调解员。
擅长领域多样
李泽宇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包括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他在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方面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他还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尤其接受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李泽宇律师展现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在涿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李XX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其与被告何X、XX公司的纠纷。2021年4月23日,原告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在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XX部队工程的中标单位是中铁X局,中铁X局分包给了何X和李XX。原告施工完毕后,与何X进行了对账,但一直未收到款项。
李泽宇律师在案件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何X作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将工程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进行施工,双方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合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何X给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为原告追回了劳务款14X9X9X元及相应利息。
解决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方面,李泽宇律师也有着卓越的表现。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其与被告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纠纷。201X年1月2X日,原、被告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被告仍欠原告设备租赁款1XX320元未支付。
李泽宇律师在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指出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系有效合同,被告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项。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求,虽然合同约定了尾款申报及审核结清的时间,但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考虑到被告存在工程竣工后陆续向原告支付款项的事实,法院支持了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间开始计算损失的主张。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1XX320元及逾期支付设备租赁款的损失。
服务能力全面
李泽宇律师在执业期间,不仅成功处理了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还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他曾参与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处理过多起民间借贷、房产争议等案件,展现了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他以专业素养和务实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赖,持续深耕法律实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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