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员工李XX在职期间设立竞争公司,导致业务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高达48.2万元的索赔,并要求赔偿财产及手机维修费用。李XX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高额索赔,委托了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的李佳莹律师为其维权。
深入分析,明确抗辩要点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仔细分析了公司的主张和证据,发现索赔缺乏有力支撑。在仲裁庭审中,围绕几个核心要点展开抗辩。对于“竞业行为”指控,指出双方未签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合法行为不违法;针对“重大损失”主张,强调公司证据不足,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对于财产损失,指出公司无法证明配件交付及实际价值。
精准抗辩,仲裁获理想结果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意见。仲裁庭驳回了公司48.2万元业务收入损失和3756.55元配件损失的请求,仅支持100元手机维修费。最终,劳动者成功化解了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压力。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此次案件充分展现了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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