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人L某(未成年)涉嫌诈骗罪一案中,案件情况犹如一团乱麻。一方面,被害人损失金额高达540.6620万元,数额惊人;另一方面,被告人主观意图和实际作用的认定模糊不清,检方和律师在罪名定性上产生了巨大分歧,仿佛陷入了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
罪名定性之争
吴妙翠律师在阅卷并与被告人L某沟通后,认为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用被害人被骗金额的目的,且在犯罪中发挥的作用较为边缘化,应定性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为此,她先后两次提交法律意见书与检察院激烈沟通。然而,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重新移送后,仍坚持定诈骗罪。
权衡利弊抉择
考虑到如果坚持帮信罪且未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L某可能面临6至7年的刑期偏差。吴妙翠律师与家属详细分析利弊后,家属和被告人决定按诈骗罪先进行认罪认罚,检察院给出了3年的量刑建议,但不同意缓刑。
法院阶段破局
到了法院阶段,吴妙翠律师在法官未阅卷前,多次与法官主动沟通,提供了被告人的品行证据、家庭困难证明以及未成年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最终,法院给出了判三缓四的判决,成功为被告人L某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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