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9日,法庭内气氛紧张,原告石某某满脸期待,被告XX公司和长某公司代表则神情严肃。一场关于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及未休年假工资的劳动争议纠纷在此展开。
争议初现
原告石某某委托范某某律师和张宓律师,主张两被告未支付其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及未休年假工资。而两被告则辩称原告部分请求已超仲裁时效、金额超出仲裁范围、公司亏损导致不发放绩效奖金、原告主动离职无权获得绩效奖金等。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
庭审交锋
案件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陈XX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张宓律师和其他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协助原告进行举证质证,针对劳动关系转移、绩效奖金发放依据、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年休假工资时效等焦点问题据理力争。因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法院将关联案件合并审理。
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公司支付原告2023年度绩效奖金53,306.3元;被告长某公司支付原告2024年度绩效奖金79,873.22元、加班工资3,077.16元、年休假工资2,225.2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两被告各负担5元。张宓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原告追索到近14万元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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