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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纠纷:租金拖欠引诉讼,律师助力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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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4 · 1716人看过
导读:原告叶某受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江西XX公司口头约定租赁,被告拖欠租金。丁云龙等律师代理此案,厘清权属、固定证据、调整策略、应对反诉,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支付租金及利息,驳回相关请求。

2025年,在江西省X市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因写字楼租赁引发的纠纷正在激烈上演。原告叶某满脸焦急,被告则态度强硬,双方各执一词,气氛剑拔弩张。

租赁纠纷起争端

原告叶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登记在其子名下的两处写字楼。2018年12月起,叶某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租金为20元/平方米/月,但未签书面合同,被告关联单位也参与使用房屋。然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这让叶某忍无可忍,于2025年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的欠租及利息。

律师出击破困局

叶某委托丁云龙、魏X律师代理此案。律师们迅速展开工作,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解决了权属与代理关系问题。同时,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固定租赁事实证据,明确租金标准和被告使用房屋时间。庭审中,律师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诉求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了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定纷争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同时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在丁云龙等律师的努力下,叶某成功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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