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的专业背景
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现担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自2008年开始执业。她服务地区为桂林,联系地址位于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漓江路26号国展购物公园1-7-5号。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数百起,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等领域深耕,同时在婚姻家事纠纷、刑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
原告贾XX、王X与被告长安XX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长安县商品房,房价款533832元,被告应在2017年12月28日前交付验收合格的房屋。合同还约定,若被告交房逾期超过90日,且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被告需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原告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和相关费用,但被告直至2018年12月23日才交房。
三、双方激烈交锋
原告认为被告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9325元。为此,原告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被告企业公示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证据。被告则辩称,原告接房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入伙手续书》表明,原告已同意免除其部分物业费后,不再追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被告还提供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地球大气探测资料卡》等证据,称因施工期间有雨雪天、法定节假日等影响施工,交房时间应顺延221天。
四、胜诉彰显专业实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计算违约金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2月23日,共计360天,被告应支付原告违约金19218元。对于被告提出的原告已同意免除违约责任及交房时间应顺延的主张,法院均未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1921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何小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办案风格,为原告成功维权,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同。她在案件处理中善于运用协商、调解方法,此次胜诉也再次证明了她在相关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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