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6432人看过
导读: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

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这些单位工程共同组成了完整工程项目。作为建设方,在验收的时候,要从检验批工程一直到单位工程为止,不同的级别对应的合格标准不同。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的说法。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

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对不合格工程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给大家介绍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单位工程作为独立的工程,放在验收程序的最后一道环节。按照有关规定,单位工程必须满足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质量完整、主要功能检测合格及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等。只有这样,验收小组才能出具工程质量合格证明。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程质量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工程质量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工程质量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