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其服务地区主要在北京,业务覆盖全国刑事领域。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多次接受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处理非吸大案一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丁XX、王XX等8人于2022年1月至9月间,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2000余万元。郭X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郭X,了解案件情况,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并与郭X核实数额问题。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辩护意见指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最终,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处理非吸大案二
2013年3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XX所公司多个职务,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建议下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辩护律师为其争取量刑从轻,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其从犯、自首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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