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官司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大家通常会好奇如果到了庭审那天,原被告双方都不来,这事儿可咋整?其实这种情况还真不是没有,现实里就有人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害怕面对对方、有紧急的突发状况等,在开庭的时候就是不出面。这时候法庭可不是干等着,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那具体会怎么处理呢?下面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了解离婚案件出庭的一般要求
离婚案件和普通的民事案件不太一样,一般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自己不用亲自去。但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感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带有很强的人身属性,需要当事人自己表达真实意愿。所以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比如说,一方当事人身患重病在重症监护室,实在没办法到法庭,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提交书面意见说明自己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的想法。
二、原被告均不到场的初步处理
要是原被告双方都没到场,法院首先会联系双方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了解未到庭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一些合理的客观原因,像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法院可能会考虑延期审理。比如一方突然遭遇严重的交通事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按时出庭,法院在核实情况后,就可能会把庭审时间往后推。要是没有合理理由就不来,法院就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三、对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处理
对于原告来说,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撤诉就是原告主动放弃本次起诉,以后要是还想离婚,还得重新起诉。举个例子,原告可能是在开庭前突然心软,不想离了,但又不好意思跟法院说,就选择不出庭,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可能按撤诉处理。不过如果被告反诉的,法院可以对反诉进行缺席判决。比如说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要求分割财产等,即使原告不出庭,法院也会根据相关证据对被告的诉求进行审理和判决。
四、对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处理
被告要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但在离婚案件中,缺席判决一般会比较谨慎,因为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法院会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情况。比如原告提供了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感情不和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法院会综合判断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
五、再次通知与公告送达
如果第一次通知后双方还是不到场,而且没有合理理由,法院可能会再次通知。要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还可以拘传,也就是强制被告到庭。另外,如果无法直接联系到当事人,法院还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公告送达就是在报纸、法院公告栏等地方发布公告,经过一定的期限后,就视为已经送达。
离婚庭审结束后,不管是判决离婚还是不离婚,都可能会面临后续的问题。比如判决离婚后,一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不满意,可能会提起上诉;要是判决不准离婚,一方可能会在规定时间后再次起诉。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涉及到很多法律程序和专业知识。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有众多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在处理离婚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