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关系有时会走到尽头,夫妻双方就会考虑离婚。可很多人以为只要双方想离,就一定能离成,其实并非如此。有些情况下,即便夫妻两人都想结束婚姻,也可能没办法办理离婚手续。到底是哪些情形会让离婚这件事变得困难重重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若两人在这些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协商出统一的方案,婚姻登记机关就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比如一对夫妻,男方希望婚后购买的房产归自己所有,而女方则认为应该平均分割,双方僵持不下,这种情况下就无法办理协议离婚。
二、不在管辖范围内
办理离婚手续有一定的管辖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夫妻双方去了不符合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该机关会因没有管辖权而拒绝办理。比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户口在B地,他们却跑到C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C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三、证件材料不齐全
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件和材料。例如,协议离婚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样,就无法顺利办理离婚登记。像是有对夫妻去办理离婚时,男方忘记带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就无法为他们办理手续。
四、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特殊情况
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其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假如女方想和现役军人丈夫离婚,但丈夫不同意且不存在重大过错,女方的离婚诉求很难实现。
五、女方特殊生理期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女方怀孕5个月时,男方因为生活琐事想离婚,这时法院通常是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诉求的。
离婚手续办理遇到阻碍是比较闹心的事。要是解决不好这些问题,后续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和纠纷,像财产得不到合理分割,孩子的抚养问题无法妥善处理等。遇到这些复杂的情况该怎么办呢?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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