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职业起步
于欣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其本科证书编号为1355xxxxxxxx000007,硕士证书编号为T10xxxxxx4032。2023年,于欣开启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现任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库尔勒。
广泛的案件涉猎
执业以来,于欣律师展现出了在多个领域的专业能力,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在破产重整与清算方面,他深度参与了鲁岳三川、红多多、博湖苇业等企业破产案件,熟悉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等破产流程的各个环节。在刑事辩护领域,于欣律师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辩护案件,他注重对证据链的审查与程序合法性的辩护,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在债务追偿工作中,于欣通过诉讼与非诉结合的方式,为当事人追回了多笔大额债务。在婚姻领域,他处理过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及遗产争议等复杂的家事纠纷,凭借专业知识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尽力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在劳动领域,于欣既代理劳动者成功追索工亡及工伤赔偿,也为企业方驳回过多起不合理工伤认定申请。
典型案例展示
在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的棉花补贴四六分成,从而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于欣律师作为相关法律帮助者参与此案。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的量刑情节。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对何XX不起诉。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人XX于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处上班,约定工资为每月5000元。2023年4月2X日申请人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人不负交通事故责任。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其拒绝配合申请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人因此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4X5元、裁决被申请人补齐2023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用。被申请人辩称已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且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也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有劳动合同,不应支付双倍劳动报酬,申请人并非其员工,社保问题应参照劳动合同和被申请人规章制度处理。于欣律师作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此案。最终,仲裁委根据相关规定,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执业理念与荣誉
于欣律师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成就客户,以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他认为“胜诉之道,始于证据;证据不足,则谋取证之策。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基石,唯有审时度势、知战之可为与不可为,方能以专业守护客户权益”。在其职业生涯中,于欣也获得了诸多荣誉,他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主导校园公益法律咨询;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期间,他受邀参与法学高峰论坛并作主题发言;在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他获得“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优秀辩手”及辩论赛冠军;在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刑事辩论赛中获得优胜奖。此外,他还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积极通过网络平台传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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