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生活中,本应是夫妻二人携手走过风风雨雨,可当感情破裂走向离婚时,有时会出现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情况。这时就会涉及到离婚期间的损害赔偿问题。很多人可能会疑惑,这损害赔偿到底包含哪些方面呢?是物质上的损失,还是精神上的创伤,又或者两者都有?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定义和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属于重婚的情形,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物质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另一方身体受伤,为治疗伤病所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这些都属于物质损害赔偿的范畴。在实际操作中,无过错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损失,像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例如,小李在婚姻中遭受丈夫的暴力殴打,受伤后去医院治疗花费了5000元的医疗费,小李就可以凭借医院的收费票据等证据,要求丈夫进行物质损害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则侧重于对无过错方精神上的抚慰。当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一方的出轨行为导致另一方长期处于痛苦、抑郁的状态,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通常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以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四、提出损害赔偿的时间和方式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在提出损害赔偿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出轨的聊天记录、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并说明赔偿的具体金额和依据。
五、损害赔偿的举证要点
要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证据至关重要。对于不同的过错情形,需要收集不同的证据。以家庭暴力为例,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是很重要的证据。此外,医院的病历、伤情鉴定报告等也能证明伤害的程度。再如,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可能需要收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但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方式方法的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法院可能不会采纳。
离婚损害赔偿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赔偿的执行问题,比如过错方拒不支付赔偿款该怎么办,赔偿金额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等。这些问题可能会让无过错方再次陷入困扰。如果你在离婚损害赔偿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遇到了执行等后续问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具备专业执业资质的律师,他们经验丰富,能够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