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中一人患精神病,另一人提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应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首先需确认患精神病一方的民事行为能力,若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患病方存在婚前隐瞒病情婚后未治愈、或婚后患病且久治不愈等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同时需保障患病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以及离婚后其生活和医疗是否有妥善安排。若感情确已破裂且患病方的生活保障已落实,法院可判决离婚;若感情尚未破裂或患病方生活无保障,法院可能驳回离婚请求。提出离婚一方需向法院起诉,并配合指定法定代理人,经调解无效后由法院依法裁判。
二、夫妻中一人借贷算共同债务么
夫妻一方借贷是否为共同债务,需分情况判断。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项目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条上签字。所以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用途及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
三、夫妻中一人当法人另一人做股东可行吗
这是可行的。在法律上,法人是公司代表,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等事务;股东是公司出资人,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夫妻双方一方担任法人,另一方做股东,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比如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法人由夫妻一方担任,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决策等工作;另一方作为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这样的安排在很多夫妻共同创业或参与公司经营的场景中较为常见。需注意的是,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要遵循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确保法人履行职责,股东行使权利,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避免因夫妻关系在公司治理中产生潜在风险,如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等。
当面临夫妻中一人患精神病,另一人提离婚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离婚流程,还需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确定精神病患者的民事行为能力至关重要,若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先为其指定监护人。而且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照顾患精神病的一方。另外,关于子女抚养权,若患精神病一方不适合抚养,法院通常会判给另一方。如果您在这类离婚案件中,对监护权指定、财产分割比例、抚养权归属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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