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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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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7 · 1459人看过
导读: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用伪造、骗领、作废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为“数额较大”,五万以上不满五十万为“数额巨大”,五十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数额指实际骗取数额。造成银行等金融机构损失,结合诈骗数额与情节综合量刑。
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方式是什么

一、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方式是什么

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这里的数额指的是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若冒用信用卡后造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损失,应结合具体诈骗数额及情节,综合判定量刑

二、冒用信用卡诈骗犯罪立案有什么标准

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的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定情形之一,其立案追诉标准需结合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确定。

一、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认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如盗用他人信用卡后刷卡消费等)。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条款;

上述两部司法解释明确了立案数额及行为认定标准。

综上,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数额达五千元即满足立案条件,具体需结合行为方式及数额综合判断。

(注:以上内容基于现行有效法律及司法解释,若有最新规定以更新版本为准。)

三、冒用信用卡诈骗的数额究竟有多少

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有不同划分。数额较大指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指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指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这里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需结合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银行账单等确定。若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将根据《刑法》规定承担对应刑事责任,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数额巨大等更严重情节量刑更重。

当探讨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方式是什么时,有几个相关问题不得不提。一是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后对量刑的影响,不同的数额区间对应着不同的刑罚标准,数额越大刑罚越重。二是若存在多起冒用信用卡诈骗行为,数额是累计计算的。这些情况都使得冒用信用卡诈骗案件更为复杂。若你对冒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的具体细节、量刑的具体标准,或者多起行为数额累计规则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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