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割共同财产的判决书何时能出
分割共同财产案件的判决书出具时间取决于审理程序。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出具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若适用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如案件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分割共同财产包含确认债权归属吗
分割共同财产时,若案涉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则包含确认其归属的处理;若为一方个人债权,则不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畴。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债权(如双方共同出借资金形成的债权、共同经营产生的应收款等财产性权利)。《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此处“共同财产”涵盖积极财产(含共同债权)与消极财产(共同债务),故确认共同债权归属是分割共同财产的必要环节。
实践中,分割共同债权需先明确其性质:
1.共同债权:需确认归属(如一方取得债权,另一方获对应价值补偿)或按比例分配;
2.个人债权:婚前形成或婚后明确约定为个人的债权,不属分割范围。
综上,共同债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分割共同财产时必然涉及对其归属的确认与处置。
(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87条)
三、分割共同财产怎样做会更合适
分割共同财产时,首先要确定财产范围,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协商分割是较为合适的起始方式。双方可就财产分割方案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项财产归属。
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如照顾子女、女方权益,考虑财产实际使用情况、双方对家庭贡献等进行酌情调整。例如,一方抚育子女较多、照料老人付出较多,或一方存在过错等因素,都可能影响财产分割比例。
此外,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对该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总之,分割共同财产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以公平合理为目标。
当了解分割共同财产的判决书何时能出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判决书生效后财产的执行问题,如果一方不按照判决执行分割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权益。另外,若对判决书的内容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还能提起上诉。财产分割往往涉及诸多复杂情况,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您对分割共同财产判决书的执行、上诉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还有其他与分割共同财产相关的困惑,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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