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年。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独特的办案方法论
李鉴春律师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在办理案件时,会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确保为当事人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想法,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他注重团队协作,与律所的其他律师密切配合,共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办理开设赌场罪案件时,他注重对证据的审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他注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他注重对法律适用的把握,确保法律适用准确,量刑适当。
案件详细展开
案情概览
公安机关查明,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辩护进程与专业应对
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辩护人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通过多次专业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以下辩护意见: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但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进入法院后,辩护人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
辩护要点总结
本案辩护成效凸显于以下方面: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分阶段持续推动,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本案说明,即使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律师通过专业、精细、分步骤的有效工作,仍能积极影响案件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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