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离婚协议已过一年该怎么计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要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这“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起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这一情况的当日开始计算一年时间。若在这一年里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
若已过一年,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撤销财产分割约定的诉求。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未能在一年内行使权利,可尝试向法院说明情况,看能否争取权益,但难度较大。
二、撤销离婚协议法官需遵循什么流程
撤销离婚协议的司法流程需遵循《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核心围绕可撤销事由审查与程序正义展开,具体如下:
一、案件受理阶段
当事人需以离婚后财产纠纷或撤销协议纠纷为由提起诉讼,提交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原件、离婚登记证明;
2.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的证据;
3.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起诉。
法官审查:是否超过除斥期间、是否有初步证据证明可撤销事由,符合条件则立案。
二、审理裁判阶段
1.实体审查重点:
协议签订时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协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70条:未发现欺诈、胁迫情形的,驳回诉讼请求。
2.程序要求:
开庭审理时需传唤双方质证证据;
若涉及财产分割,需核查协议签订时的财产状况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3.判决结果:
存在可撤销事由:判决撤销协议中相关条款,或整体撤销;
无有效事由:判决驳回原告诉请。
三、生效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后,若撤销成立,当事人可申请重新分割财产;若驳回,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注:离婚协议中关于身份关系的“离婚”约定,一经登记即生效,不可撤销;仅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财产性条款可诉请撤销。
三、撤销离婚协议诉求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撤销离婚协议的诉求主要针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财产性条款,具体情形如下:
1.欺诈情形:订立协议时一方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虚构债务,或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对方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
2.胁迫情形:以对方或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名誉损害等相威胁,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署协议。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内容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公序良俗。
需注意:撤销诉求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出,且需举证证明存在上述情形。若无证据或超过除斥期间,法院将驳回诉求。
》第70条、《民法典》第148-150条)
当探讨撤销离婚协议已过一年该怎么计算时,其实还涉及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过了一年除斥期间,是否就完全没有任何救济途径了。一般而言,超过一年后除有特殊情况,很难再通过法定撤销事由撤销离婚协议。另外,若存在一些未被发现的隐藏财产等问题,即使过了一年与撤销离婚协议的计算时间相关联时,其法律处理也较为复杂。如果您在撤销离婚协议时间计算、后续财产处理等方面还有疑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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