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离婚后协商变更抚养权是否公证
双方离婚后协商变更抚养权,公证并非必经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的作用在于增强协议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在证明力上更强,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能更有力地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是否进行公证,由双方自行决定。若双方信任度高、协议内容明确,不公证也不影响协议效力;若担心日后产生争议,可选择进行公证,以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
二、双方离婚后共同债务要怎么去处理
离婚后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若共同财产足以清偿,以共同财产清偿债务;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承担有约定或判决,也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三、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方法是什么
孩子抚养费判定需综合多因素。首先,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其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在探讨双方离婚后协商变更抚养权是否公证时,除了公证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变更抚养权后,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视权如何保障,这关乎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情感维系。另外,变更抚养权后,孩子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支出的承担方式也需要明确。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如果您在双方离婚后协商变更抚养权的公证事宜,以及与之相关的探视权、费用承担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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