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的物品可以善意取得吗
一般情况下,盗窃的物品不适用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需满足几个条件,如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但对于盗窃物,由于其来源非法,即便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原所有权人仍有权追回。这是为了维护财产所有权的完整性和法律秩序。不过,如果盗窃物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二、盗窃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有何法律依据
一般情况下,盗窃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适用于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情形。但对于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所得的赃物,为保护原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通常不适用该制度。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盗赃物的,原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追回,但应支付受让人所付费用,之后可向无处分权人追偿。这在《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有相关体现。
三、盗窃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啥
盗窃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及相关司法实践。该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一定情形受让人取得所有权。但盗窃赃物不在此“法律另有规定”范围内。
因为盗窃行为本身违法,让原所有权人承担被盗风险有失公平。从维护社会秩序看,若允许赃物善意取得,会使盗窃等犯罪活动更猖獗,不利于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公私财产安全。所以,所有权人对被盗赃物可向无权处分的受让者追回。
当探讨盗窃的物品可以善意取得吗这一问题时,除了明确一般情况下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第三人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盗窃物,权利人虽仍可追回,但应支付受让人所付费用,之后再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善意取得的判定标准和证据认定也较为复杂。若你正面临盗窃物品相关的权益纠纷,或是对盗窃物品善意取得的具体法律适用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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