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没人来联系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后若无人联系,首先应明确自身义务,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若长时间无人联系,可主动联系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若不清楚执行机关,可查看取保候审决定书,上面会有明确标注。同时,要保留好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和沟通记录。一般而言,取保候审期间案件仍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司法机关会根据工作安排推进,主动询问能及时掌握情况,避免因信息不畅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取保候审后再犯判几年
取保候审后再犯,会撤销取保候审,将前罪与新犯的罪数罪并罚。具体判几年要依据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确定。
若前罪和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若其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例如,前罪应判3年,新罪应判5年,可能会在5-8年确定最终刑期。
三、取保候审后起诉时间通常是多长
取保候审后起诉时间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一般而言,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若需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当面临取保候审后没人来联系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时,其实背后还有不少相关情况。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需遵守规定,若无人联系,可能只是工作流程还未到沟通环节,但也可能存在信息传达失误等情况。另外,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后续可能会有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若在此期间嫌疑人住址、联系方式变更,要及时告知执行机关。要是你对取保候审的后续流程、无人联系的原因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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