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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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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3852人看过
导读:各自的认识内容与意志内容不同。就认识因素而言,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与可能性;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只是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有哪些

虽然刑事犯罪根据犯罪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但无论是对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其中都是又更详细的分类的。故意犯罪可以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而过失犯罪则包括了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其中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有什么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

我国《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犯罪的故意是罪过形式之一,是故意犯罪的主观心理态度,故意犯罪是在故意心理支配下实施的犯罪。犯罪故意包括两个要素,即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实施危害行为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要素,才能认定他具有犯罪的故意而构成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同属犯罪故意的范畴。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从认识因素上看,二者都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看,二者都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二者不同之处在于: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有观点认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属于间接故意。我们认为不存在行为人认识到结果必然发生而加以放任的情况,因为放任是对危害社会的结果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其前提是危害结果存在发生与不发生这两种可能性时,只有如此,行为人才可能存在发生也可以不发生也可以的心理态度。

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大家应该已经知道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有什么不同之处了,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即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从实际情况出发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是更大的,不过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并没有区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量刑标准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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