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赘的女婿可以分征地款吗
入赘女婿是否可以分征地款,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如果入赘女婿将户口迁入女方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在该组织生产生活,依赖该组织的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履行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比如参与集体事务、缴纳相关费用等,那么他依法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权参与分配征地款。
反之,如果入赘女婿只是户口在女方家,但不依赖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生活,未履行成员义务等,未取得成员资格,通常就不能参与征地款的分配。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形,若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入赘女婿在征地补偿中权益如何保障
入赘女婿若要保障自身征地补偿权益,需确认自己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般而言,户口已迁入本村,且在本村生产生活、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就可认定为成员。
若具备资格,依法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征地补偿分配权。若权益受侵害,如村委会或其他组织剥夺其补偿资格,可先与相关方协商沟通,阐明自身具备成员资格及应享权益。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能证明成员资格和权益受损的证据,比如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村集体活动参与记录等,然后向当地乡镇政府等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身合法的征地补偿权益。
三、入赘女婿征地补偿权益保障有何法律依据
入赘女婿征地补偿权益保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入赘女婿同理,只要其落户且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应和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征地补偿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入赘女婿作为家庭成员,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若其所在村集体以不合理理由剥夺其征地补偿权益,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在探讨入赘的女婿可以分征地款吗这一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情况。一方面,若征地款分配涉及家庭内部协商,入赘女婿在家庭中的贡献大小会影响分配结果,比如对家庭土地的投入、对家庭事务的付出等。另一方面,若涉及法律层面,即使入赘女婿符合分征地款的条件,但可能因当地一些不合理的村规民约而受到阻碍。若遇到这种情况,入赘女婿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对入赘女婿分征地款的具体流程、遇到阻碍时的解决办法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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