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位置是哪处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这里的不动产所在地指建设工程所在地。
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排除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无论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或者是否有仲裁条款,都要遵循该专属管辖规定。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建设工程纠纷往往涉及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造价评估等,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从而更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辖权异议处理如下:
首先,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这是法定的异议期限。
法院会对该异议进行审查。若认为异议成立,将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这里的管辖权依据主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管辖法院,有约定且合法有效的,依约定确定管辖;若无约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履行地通常指施工行为地。
一旦法院作出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经审理后会作出终审裁定,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这是最基本方式,合同当事人在自愿互谅基础上,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直接沟通,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纠纷。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可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
3.仲裁:双方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前提是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4.诉讼: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其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选择解决方式时,应根据纠纷性质、复杂程度、证据情况等综合考量。
当探讨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位置是哪处时,其实与之相关还有一些重要问题。比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管辖如何确定,这关系到判决生效后执行的具体法院。另外,若涉及国际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专属管辖规则又会有不同的适用。这些问题在实际的建设工程合同事务中都至关重要。如果你对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位置以及相关的执行管辖、国际项目管辖等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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