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抚养权却不给抚养费要如何处理
若一方变更抚养权后却不给抚养费,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首先可与对方协商,明确抚养孩子所需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等,签订书面协议。协商能避免矛盾激化,维护双方关系。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若对方有固定收入,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若获得胜诉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用于支付抚养费。
二、变更抚养权写起诉状的步骤有哪些
撰写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可按以下步骤:
1.明确原被告信息: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阐述诉讼请求:清晰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例如“请求法院判令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的抚养权归原告所有”。
3.陈述事实与理由:说明原抚养权归属情况,详细阐述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原因,如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孩子行为、自己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等,并给出相应事实依据。
4.引用法律依据:可提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文,支撑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5.结尾:写明此致的法院名称,由原告签名并注明起诉日期。
三、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应怎样进行调解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进入调解程序,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双方应心平气和地沟通,明确各自诉求。如主张变更方说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事实,像有虐待、忽视孩子等行为,或自身能提供更优成长环境,如教育资源、生活条件等。
接着,在法院或调解机构主持下,围绕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协商。双方可就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行使等方面提出方案。比如,不直接抚养方提出增加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生活,抚养方则可在探视时间和方式上作出一定让步。
最后,若达成一致,法院会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若无法达成一致,案件将继续进入诉讼程序。
当我们探讨变更抚养权却不给抚养费要如何处理时,除了要清楚法律途径上可通过起诉等方式追讨抚养费外,还存在一些相关后续问题需要关注。变更抚养权后,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生活和心理造成影响,而且这部分未支付的费用在后续如果一直拖欠,在计算利息、滞纳金等方面也有相应规定。同时,如果后续抚养情况发生变化,比如孩子突发重大疾病等,抚养费的额度也可能需要再调整。要是你在变更抚养权后遇到有关抚养费追讨、后续费用调整等难题,别自行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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