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协议约定婚前财产是否具有效力
婚后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法定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可对婚前财产的归属(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有)以书面形式作出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核心生效要件包括:
1.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产生约束力;
2.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可撤销情形;
3.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得约定剥夺一方基本生存权)或公序良俗。
需注意:若约定涉及第三方利益(如婚前财产对外负债),未登记或未告知第三人时,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夫妻内部效力。
综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婚后婚前财产约定合法有效,可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二、婚后协议约定生完孩子离婚有无效力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总则编相关规定,婚后协议约定“生完孩子离婚”的条款无效,理由如下:
1.违反离婚自由原则:离婚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法律强制性保护的范畴。预先约定离婚条件(如“生完孩子即离婚”),实质是通过协议限制或剥夺双方未来基于真实意愿决定是否离婚的权利,违背《民法典》第1041条婚姻自由原则及公序良俗。
2.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此类协议以预设条件强制解除婚姻关系,不符合婚姻关系解除需“双方即时真实意思表示”的法定要求(《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缺乏合法性基础。
3.实务裁判标准:司法实践中,此类预先约定离婚条件的协议因侵犯离婚自由权,均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关系的解除需以离婚时双方真实意愿为准,而非事前协议约束。
综上,该约定无法律效力,双方仍需按法定程序(协议或诉讼)决定是否离婚。
三、婚后协议约定婚前财产是否具有效力
婚后协议约定婚前财产一般具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约定需满足一定条件才有效,一是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婚后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符合上述条件,对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依协议和法律规定维护权益。
当探讨婚后协议约定婚前财产是否具有效力时,除了协议本身的效力问题,还会衍生出其他相关疑问。比如若婚后协议约定了婚前财产归属,后续财产发生增值,增值部分该如何处理呢?另外,如果在签订婚后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这份协议的效力又该如何认定呢?这些都是与婚后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在这些方面存在疑惑,或者对婚后协议约定婚前财产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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