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说欠父母抚养费用不用偿还
从法律角度看,在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不存在子女向父母偿还抚养费的问题。若在离婚时一方提出所谓“欠父母抚养费用”且主张不用偿还,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是一方父母帮忙带孩子,产生劳务报酬等费用,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视为赠与,一般不用偿还。
要是一方虚构债务想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获利,另一方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反驳,如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离婚称欠父母抚养费不还法律支持吗
在离婚时称欠父母抚养费不还,法律是否支持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确实存在真实合法的债务关系,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且该债务是基于合理合法的原因产生,法院一般会认定债务的有效性,不支持一方不还的主张。
但如果只是一方虚构债务想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多占份额,另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不存在或不合理,法院不会支持该虚构债务的偿还请求。同时,若债务虽真实,但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债权人的还款主张。
三、离婚时伪造欠父母债务法律会认可吗
离婚时伪造欠父母债务,法律通常不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院在审理涉及债务问题时,会严格审查债务的真实性。一般要求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提供充分证据,如真实的借条、款项交付凭证、资金来源证明等。若仅有借条,没有实际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佐证,法院很难认定债务真实存在。若发现一方伪造债务,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伪造方还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后果。
在探讨离婚说欠父母抚养费用不用偿还这个问题时,我们还会延伸出一些相关情况。比如,若一方以欠父母抚养费用为由,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想多占份额,这种诉求是否合理呢?从法律层面看,抚养费用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另外,若离婚后一方突然提出所谓的欠父母抚养费用,另一方该如何应对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离婚涉及父母抚养费用、财产分割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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