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缴制下的受贿罪如何认定
在认缴制下,受贿罪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利用职务便利:行为人需凭借其担任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
2.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主动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
3.财物的性质:不限于现金,包括各种财产性利益等。
4.受贿故意:明知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会损害国家利益,仍有意为之。
例如,某国家工作人员在认缴制公司中,利用审批项目的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或收受财物,以换取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受贿罪。总之,只要符合上述构成要件,无论在何种公司设立制度下,都应认定为受贿罪并依法予以惩处。
二、认缴制下行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行贿罪认定与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无直接关联,认定标准如下: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行贿的,构成单位行贿罪。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不正当利益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
客体: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客观方面: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违反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行贿数额3万元以上,或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但有特定情形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缴制下单位行贿罪的量刑依据有哪些
在认缴制下,单位行贿罪量刑依据与实缴制并无本质区别,主要适用《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行贿罪定罪处罚。
量刑时,考量行贿数额、犯罪情节如是否谋取重大非法利益、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大小、行贿次数、手段恶劣程度等。2016年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不同量刑档对应数额标准,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等情形,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会结合犯罪人认罪悔罪态度等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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