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盗窃罪的行为方式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如溜门撬锁进入他人住宅偷取财物。二是多次盗窃,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不要求每次盗窃行为均既遂。三是入户盗窃,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等。四是携带凶器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为实施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五是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如在公交车上掏兜行窃。
二、哪些属于盗窃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盗窃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二是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不要求每次盗窃行为都既遂,也不论财物数额大小。三是入户盗窃,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入户目的具有非法性。四是携带凶器盗窃,这里的凶器包括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及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五是扒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三、哪些属于盗窃罪的犯罪事实
盗窃罪的犯罪事实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情形包含:一是多次盗窃,即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二是入户盗窃,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三是携带凶器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为实施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四是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通常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也构成盗窃罪。若有这些行为,可能被认定实施了盗窃犯罪事实,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我们了解了哪些属于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后,还需知晓相关的延伸问题。比如盗窃财物后主动归还,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一般来说,主动归还财物可作为量刑时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并不意味着就不会被追究责任。另外,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这也会影响最终的定罪量刑。如果您对盗窃罪的行为方式、责任认定、数额标准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遇到了与盗窃相关的法律问题,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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