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补充侦查权力有哪些
检察院补充侦查权主要有以下方面:
退回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以两次为限。退回后,公安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证据等材料。
自行侦查:检察院也可自行对案件进行侦查。自行侦查能更高效地获取证据、查明事实。
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若发现证据不足或有疑问,可据此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旨在完善证据体系,确保案件得到准确处理,保障司法公正,使有罪之人得到应有的惩处,无罪之人免受错误追究。
二、检察院补充侦查期限和次数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的期限,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补充侦查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确保司法公正。若第一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若案件存在遗漏罪行等情况,可进行第二次补充侦查。严格限定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三、检察院补充侦查期限从何时起算
检察院补充侦查期限的起算分不同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例如,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那么从公安机关接到补充侦查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一个月内要完成补充侦查并将结果移送检察院,之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继续对案件进行审查处理。
当探讨检察院补充侦查权力有哪些时,除了已了解的权力内容,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补充侦查的期限问题,一般检察院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成,且以二次为限。另外,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司法程序的效率和公正至关重要。若你对检察院补充侦查权力的具体行使方式、补充侦查与案件结果的关联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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