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下能够撤销假释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撤销假释:一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无论何时被发现,都应撤销假释,将前罪未执行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二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撤销假释,将前后罪所判刑罚依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三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哪些情形下劳动者辞职需交违约金
通常劳动者提前通知单位辞职无需交违约金,但有两种法定情形除外。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时,可中止履行。这些法定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探讨哪些情形下能够撤销假释时,除了正文提及的情况,还存在一些相关要点。比如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关于会客的规定,或者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未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虽尚未构成新的犯罪,但情节严重的,也可能会被撤销假释。另外,若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同样会面临假释被撤销。若你对假释撤销的具体流程、后续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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