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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解除合同能主张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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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1581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合同可主张优先受偿权。如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承包人无法施工,催告合理期限仍未履约;或因发包人原因工程质量不符约定,承包人拒修且催告后发包人仍不履职,承包人解除合同后可行使该权利。行使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范围限于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主要针对实际支出费用。
哪些情形下解除合同能主张优先受偿权

一、哪些情形下解除合同能主张优先受偿权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合同可主张优先受偿权。 比如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解除合同后,可就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又如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经催告后发包人仍不履行相关义务,承包人解除合同后也可行使优先受偿权。 需注意,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且范围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为限,主要针对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哪些情形下不能申请破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通常不能申请破产: 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不得申请破产。这是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稳定。 2.非法人组织:因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不能申请破产。 3.个体工商户:其债务通常由经营者个人承担,不符合破产法适用主体要求。 4.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债务由投资人承担,不能申请破产。 5.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一般也不能申请破产。 需注意,具体情况依法律和实际而定,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三、哪些情形下合伙人合伙债务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普通合伙企业中,全体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仍需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人在退伙时,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旨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与稳定。

在探讨哪些情形下解除合同能主张优先受偿权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拓展内容。解除合同后主张优先受偿权,其受偿范围一般包括因合同履行产生的实际支出、合理利润等。同时,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也很关键,若超过规定期限,该权利可能会丧失。另外,不同类型的合同在主张优先受偿权的程序和条件上也存在差异。如果您对解除合同主张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行使期限以及不同合同类型的具体要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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