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立案了还钱会怎样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还钱属于退赃行为,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但系酌定量刑情节,可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如下:
1.定性层面:犯罪已既遂,还钱无法改变诈骗事实,但退赃体现悔罪态度,可降低行为危害性评价。
2.侦查阶段:退赃会被记录为悔罪表现,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会将此情况纳入案件材料,供检察机关参考。
3.审查起诉阶段:若数额刚达立案标准(5000元以上)、退赃后获银行谅解且无其他严重情节,检察院可依据《刑事诉讼法》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4.审判阶段:法院会将退赃作为从轻量刑情节,结合谅解情况,可能减少刑期(如在法定刑幅度内下调)或适用缓刑(若符合缓刑条件)。
需注意:退赃不必然导致案件撤销,仅影响量刑;若诈骗数额巨大、累犯或造成重大损失,退赃仅能适度从轻,无法免除刑罚。建议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及时取得银行谅解书以最大化降低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客观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包括以下四类: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骗领的信用卡: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假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真实信用卡(真卡但身份虚假)进行支付、消费等活动。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包括使用已过期、挂失止付、被发卡行停用或因持卡人死亡等原因失效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如拾得后使用、骗取后使用,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如卡号、密码)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使用等情形。
4.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期限透支,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需满足“非法占有目的”“超限/超期”“两次催收”“三月未还”四要件。
以上行为均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根据司法解释,普通情形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三、信用卡诈骗刑事责任认定按什么标准
信用卡诈骗刑事责任的认定核心依据《刑法》第19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标准分两类情形:
一、非恶意透支型诈骗(使用伪造/作废/冒用他人信用卡)
1.行为类型: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含拾得、骗取、窃取等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2.数额标准:诈骗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为“数额较大”(入罪标准);5万-5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恶意透支型诈骗(持卡人本人行为)
1.构成要件:
主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需举证,如明知无还款能力仍透支、挥霍透支资金、逃匿逃避催收等);
客观:超过规定限额/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2.数额标准:透支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为“数额较大”;50万-500万元为“数额巨大”;5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注:恶意透支数额仅指本金,不含利息、滞纳金等)。
量刑对应: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2万-20万罚金;数额巨大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50万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50万罚金或没收财产。
需注意:恶意透支若在立案前全部归还本息,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除外)。
在探讨信用卡诈骗立案了还钱会怎样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即便立案后归还欠款,虽然可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但并不意味着必然免除刑事处罚。不过,积极还钱在量刑上通常会被作为从轻情节考虑。另外,若因信用卡诈骗被立案,除了刑事责任,还可能存在民事赔偿问题,比如银行可能要求偿还逾期利息等。如果你对信用卡诈骗立案还钱后的具体量刑标准、民事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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