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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对方多久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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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1864人看过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通常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正常情况下对方立案后五天内知晓被诉离婚。但实际送达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公告送达,公告期三十日,自发出公告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此时对方三十日后才在法律意义上“知道”。
提起离婚诉讼对方多久会知道

一、提起离婚诉讼对方多久会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所以通常情况下,对方会在法院立案后五天内知道被提起离婚诉讼。 不过,实际送达时间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三十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因此,这种情况下对方可能要三十日后才“知道”,但此“知道”是法律意义上的拟制送达。

二、提起离婚诉讼多久会被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离婚诉讼,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起诉离婚需满足《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核心条件: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被告(需提供被告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3.有具体诉讼请求(如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及事实理由(如感情破裂证据);4.属于受诉法院管辖(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实践中,若起诉材料齐全且符合上述条件,法院一般在7日内完成立案受理;若材料欠缺(如被告信息不全、证据不足),法院会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补正后重新审查,补正时间不计入7日审查期。若管辖错误,法院可能裁定不予受理或移送有管辖权法院。 综上,离婚诉讼的受理时间以7日为限,前提是起诉条件及材料合规。建议提交起诉材料时确保完整性,避免因补正延误受理。

三、提起离婚诉讼立案后还能撤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离婚诉讼立案后,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核心要点如下: 1.申请主体:仅原告有权申请撤诉,被告无权提出。 2.时间限制:需在宣判前提出,包括一审二审未宣判阶段。 3.法院裁量:法院将审查撤诉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如涉及重婚家庭暴力等严重违法情形),或被告已提起反诉的,可能裁定不准许撤诉。 4.撤诉后果:若法院准许撤诉,诉讼终结;原告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无新事实、新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需重新满足起诉条件)。 综上,离婚诉讼立案后可撤诉,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院准许,撤诉后需注意后续起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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