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离婚保险咋分割
离婚时保险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若为婚前购买且已交清保费,属个人财产不分割。若婚后用共同财产为一方购买人身保险,保单现金价值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由获得保险合同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
若为夫妻双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通常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另有约定除外。若为投资型保险,如分红险、万能险等,其投资收益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在分割时,双方可协商确定保险归属及补偿方式,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二、民法典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归谁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权归属,根据子女年龄等情况确定。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会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品行等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利情形,一般不利于取得抚养权;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况,可优先考虑其获得抚养权。
三、民法典离婚财产对半分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并非绝对的对半分。
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一方是否有过错、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等。若一方抚养子女较多、照料老人付出较多或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离婚财产分割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并非简单的对半分。
当探讨民法典离婚保险咋分割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保险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但指定了子女为受益人的情况,这种保险利益是否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就较为复杂。另外,对于一些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在婚姻期间产生的收益部分又该如何界定和分割,也是常见问题。婚姻与保险的关系在法律层面存在诸多细节和变数。如果您对离婚保险分割的具体操作、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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