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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时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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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6 · 1320人看过
导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可通过三种方式处理。一是协商解决,与对方沟通,明确抚养义务,约定支付方式和金额;二是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时,请求居民委员会等进行调解;三是提起诉讼,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诉求,若对方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存续时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如何处理

一、婚姻存续时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如何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协商解决:先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抚养子女是双方法定义务,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约定支付方式和金额。 申请调解:若协商不成,可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等进行调解,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提起诉讼:直接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婚姻存续时知识产权该怎么去分配

婚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分配,需区分知识产权的收益和知识产权本身。 知识产权具有人身属性,一般归创作者个人所有,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该收益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一方在婚内创作的作品,在离婚后获得稿费,若该稿费在婚内已明确可取得,那么该稿费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婚姻存续时婚前财产归谁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仍归原财产所有人所有,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如,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该房产仍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婚前的存款,婚后依然是个人财产。若要改变财产归属,可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等。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婚前财产的证据至关重要,像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财产取得时间在婚前。

当我们探讨婚姻存续时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如何处理的问题,其实还会延伸出一些相关情况。比如,若一方长期拖欠抚养费,后续要如何追讨之前未支付的费用,以及追讨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另外,随着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能否要求提高抚养费标准也是常见问题。这些情况在实际处理中可能会比较复杂。如果您在子女抚养费问题上还有更多疑问,比如追讨费用的具体流程、提高抚养费的条件等,千万别独自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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