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遗产官司要提供的东西有什么
打遗产官司,需提供以下关键材料:
1.身份信息:原被告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用以证明诉讼主体资格。
2.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公安机关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确定继承人身份。
3.遗产证明:
房产,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银行存款,提供存折、存单或银行账户信息。
车辆,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等。
4.遗嘱(如有):遗嘱原件,若为代书、录音、口头遗嘱,还需提供两个以上见证人的证明。
5.其他证据:主张多分或少分遗产的,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证明材料;存在遗嘱无效情形的,提供相应证据。
二、打遗产官司得提供些什么东西
打遗产官司,原告需提供以下关键材料:
1.身份证据:证明自身与被继承人关系,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以证实原告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
2.遗产证据:明确遗产范围,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单、股票账户信息等,证明遗产的存在及价值。
3.遗嘱证据:若存在遗嘱,需提供遗嘱原件,同时要证明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比如见证人的证言等。
4.被继承人死亡证据:包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以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
5.其他证据:若涉及继承人以外的人参与继承,需提供其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证据。此外,若对遗产分配有特殊主张,也应提供相应证据支持。
三、打遗产官司时遗产该如何分割
打遗产官司时,遗产分割遵循以下规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分割,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不参与。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分割。分割遗产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不宜分割的可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当探讨打遗产官司要提供的东西有什么时,除了常规需提供的证据材料,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提供的证据要能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涉及代书遗嘱,还需提供代书人和见证人的相关信息及证明。另外,对于遗产的范围界定也很关键,像一些无形财产如知识产权收益等也可能属于遗产范畴,这也需要相应材料去证明。如果您在打遗产官司时,对于证据收集、遗产范围界定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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