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哪些证据才算是有效的
离婚诉讼中,有效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下证据较为常见且有效:
身份证据: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双方身份及婚姻关系。
感情破裂证据: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验伤报告等,可证明一方实施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或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财产证据: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单等,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利于分割财产。
子女抚养证据:收入证明、孩子生活照、学习记录等,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争取子女抚养权。
债务证据:借条、合同等,证明债务存在、性质及用途。
二、离婚时哪些情况能获法定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存在以下情形可获法定损害赔偿: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与他人同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暴力等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虐待或抛弃家庭成员。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离婚时哪些财产算是夫妻共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下:
1.法定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含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主动增值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取得的);
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除外);
其他:住房补贴、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2.约定共同财产: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共同所有的,依约定。
需注意:婚前个人财产、个人专用生活用品、遗嘱/赠与中确定独有的财产等,不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先区分共同与个人财产,再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处理。
(注:以上为法定核心范围,具体需结合个案事实认定。)
当探讨离婚时哪些证据才算是有效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证据的收集方式至关重要,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另外,证据的关联性也不容忽视,要能切实证明与离婚相关的事实,像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等。而且证据的保存也很关键,要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若你在离婚证据的收集、判断有效性以及保存等方面存在疑惑,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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