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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撤诉后协议离婚判决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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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5 · 1193人看过
导读:撤诉指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撤回起诉。撤诉后协议离婚,是双方自行达成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签订协议并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申请登记,经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再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则婚姻关系解除。若无法协议离婚,还可再次起诉。
第一次撤诉后协议离婚判决是怎样

一、第一次撤诉协议离婚判决是怎样

撤诉是指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撤诉后协议离婚并非法院判决,而是双方自行达成离婚协议,并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双方再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需注意,撤诉后若无法协议离婚,还可再次起诉离婚

二、第一次撤诉离婚案件多久可再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需明确以下核心要点: 1.限制主体:仅约束撤诉的原告,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此六个月期限限制; 2.例外情形:若存在新情况、新理由(如撤诉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实施家庭暴力等新事实),原告即使在六个月内起诉,法院也应受理; 3.期限起算:自撤诉裁定生效之日或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建议:原告需评估是否存在新的事实依据,若无则待六个月期满后再行起诉;若有紧急情形(如人身安全受威胁),可持新证据立即向法院申请立案。被告起诉离婚无需等待六个月,可随时提起。

三、第一次撤诉第二次起诉能否判离

第一次撤诉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第二次起诉离婚,会被视为夫妻感情不和的一个参考因素,但并非必然判决离婚的依据。法院审理时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若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能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若无法证明,即便第二次起诉,法院也可能不判离。

在第一次撤诉后协议离婚判决的情况里,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比如在撤诉后,若一方反悔导致无法顺利协议离婚,需要再次起诉离婚时新证据的认定规则。另外,撤诉后若协议离婚中涉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条款,在后续执行时出现争议该如何处理也很关键。当遭遇这些棘手的法律问题,心中担忧又不知如何是好时,你需要精准可靠的法律建议。要是你对于第一次撤诉后协议离婚判决以及相关后续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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