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办理完成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可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若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一方生活,法院通常会予以考虑。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会尊重双方约定。
二、离婚办理完成之后还能不能申请撤回
离婚办理完成后,不存在“撤回”的法定程序。需区分两种情形:
1.协议离婚(已领取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协议离婚冷静期内(申请后30日内)可撤回登记申请,但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的,婚姻关系即依法解除。离婚证为婚姻关系终止的法定证明,生效后无“撤回”机制,若想恢复婚姻需办理复婚登记。
2.诉讼离婚(判决/调解书生效):
法院离婚判决生效或调解书签收后,婚姻关系解除。生效裁判具有既判力,无法通过“撤回”撤销。若对生效判决不服,仅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需证明存在《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的法定错误,如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但再审不影响原判决生效,且改判不离婚的可能性极低。
结论:离婚办理完成(离婚证/生效裁判)后,婚姻关系已终止,无“撤回”程序。恢复婚姻需复婚登记。
(注:以上基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具体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三、离婚办理完成后孩子的抚养费谁来出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承担主体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数额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与对方协商共同负担或自行承担全部抚养费,但不得免除未直接抚养方的法定抚养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
当探讨离婚办理完成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时,除了明确抚养权归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抚养权确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这通常要结合孩子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另外,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若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另一方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要是你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抚养权变更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