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判定敲诈勒索罪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敲诈勒索罪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4 · 1618人看过
导读:敲诈勒索罪判定标准: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是直接故意,有非法强索财物目的;行为方式是实施威胁、要挟等使他人恐惧,内容涉人身、财产等;犯罪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也危及他人人身等权益;客观表现为用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敲诈勒索有数额标准,达相应标准才构成本罪。
判定敲诈勒索罪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一、判定敲诈勒索罪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判定标准如下: 行为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行为方式: 实施威胁、要挟等手段,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 威胁、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涉及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不法行为,也可以是其他足以使被害人产生心理强制的事项。 犯罪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等暴力行为相威胁;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要挟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相应标准才构成本罪。

二、判定敲诈勒索认定标准该怎么做

敲诈勒索的认定需从主客观方面判断。 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内容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加害,方式多样,如口头、书面或通过第三者转达等。威胁内容可当场实现,也可日后实现,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处分财产。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物,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通常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若存在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形,入罪标准可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三、判定敲诈勒索罪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罪的判定核心围绕犯罪构成要件与数额/情节标准展开: 一、犯罪构成要件 1.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排除合法债权追偿等正当目的); 3.客体:公私财物所有权+他人人身权利/名誉权等法益; 4.客观:实施威胁或要挟行为(如以伤害、毁谤、曝光隐私等相胁迫),迫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包括有形财物或财产性利益)。 二、数额与情节标准 1.数额较大:2000-5000元以上(各省可根据经济水平调整具体起点); 2.数额巨大:3-10万元以上+严重情节(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 3.数额特别巨大:30-50万元以上+特别严重情节; 4.多次敲诈:两年内三次以上实施,即使单次数额未达较大,仍构罪。 关键认定要点 威胁内容可真实/虚构,但需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 区分合法维权与敲诈:若基于真实债权主张合理权益,一般不认定为犯罪。 最终需结合行为手段、主观目的、数额情节综合判断。

判定敲诈勒索罪成立的标准是什么,除了前面提到的关键判定要素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敲诈勒索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何区分,一般来说,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既遂;如果仅仅实施了威胁、要挟行为,但未实际取得财物,则可能构成未遂。另外,敲诈勒索的数额对量刑影响重大,不同的数额区间对应着不同的刑罚标准。若你对敲诈勒索罪的判定细节、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